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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德峰律师解答迟延交房解除合同问题

[日期:2014-11-13] 来源:  作者: [字体: ]

法律咨询:我是按揭贷款在烟台龙口购房,现在开发商说约定时间内交不了房子了,假如过了交房期90天后还是交不了房子,这种情况可以选择解除合同吗?

律师回复:
如果合同约定迟延交房90天可以解除合同,则可以依照合同约定解除,如果没有约定迟延交房可以解除,买受人可以催告开发商交房交房,开发商3个月没有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当事人解除合同应该催告3个月满后起一年内提出解除。
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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