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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微信、qq、邮件等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但有前提条件

[日期:2014-10-29] 来源:  作者: [字体: ]

近日,海盐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案,案子本身很普通,涉案金额也才8万元,但借款方式很特殊,是通过时下流行的微信聊天,且没开具借条。微信聊天记录能作为讨钱的有力证据吗?这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

  微信聊天借8万,事后不肯还

  卜先生和马女士其实有多年交情,两人既是生意上的伙伴,也是生活中的好友。

  去年5月4日,双方微信聊天时,马女士向卜先生借款8万元,承诺几天后就归还。

  因马女士急着赶到外地处理事情,她没写借条。

  事后,卜先生多次催讨,但马女士没有还钱的意思,还改口称这笔钱是生意上的加工款。这让卜先生非常生气,今年1月他把马女士诉至法院,要求归还8万元。

  因为当时没写借条,法庭上,卜先生能提供的证据只有银行的汇款凭证和当时与马女士的聊天记录一份(复印件)。这份微信聊天记录到底能不能作为有力证据呢?

  承办法官说,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民诉法明确规定,电子数据可以作为证据。微信作为一种新兴的聊天工具,聊天记录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存在,可以作为证据。只要具备两个条件:

  1、证明聊天记录的完整性;

  2、证明聊天对象就是借款双方。

  想拿微信当证据不容易

  不知是否是“微信能成为证据”这一说起到威慑作用,最终,马女士同意分期归还8万元。或许很多人看到这里会感叹现代技术的强大力量,可真正要让这段微信成为有效证据,并不容易。

  就如法官所言,微信并非实名制,在使用主体身份的认定上,举证一方需证明当时聊天的一方就是借贷案件当事人;另外,聊天记录可增可减,必须出具手机原件,而且保证当事人在聊天过程中没有删除部分聊天内容,只有保证聊天内容的完整性才有可能认定聊天的真实意图。“这在现实生活中操作起来有难度。”法庭很难通过单一的聊天记录来断案,而是会要求受害方提供公证书等权威部门出具的鉴定材料。

  很多法律人士都表示,这两个前提是聊天记录作为证据的“硬伤”,需要用特定的技术手段来确定。

  事后,记者也咨询了腾讯公司。其客服表示,客户如果需要,可以通过司法机关联系公司,技术人员将会提供相关帮助。但流程自然不像大家想像的由自己提交一段微信记录那么简单。

  所以法官提醒大家,除了聊天记录外,还要有其它辅证来证明借贷关系。当然,最好是通过借条来证明。

本文地址:http://www.nlaw.com.cn/msdy/2014-10/199.htm,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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