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子:甲乙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甲应乙要求向其下属各销售点提供不同数量的产品,乙销售甲的产品主要是为了搭售乙方的产品,为此乙向其下属销售点下文要求将甲的产品与自己的产品搭售,按照甲方的出价向甲方结算。
现甲方要求乙方付款,乙方辩称其是代理行为,只能退货不能付款。
请问该案双方之间究竟是买卖关系还是代理关系。
律师解答:双方究竟是买卖还是代理,要具体分析双方的企业性质,行业惯例等要素。案件给出的信息有限,不能直接予以判断。在这里丁德峰律师打个比方:如果甲是建材生产型企业,乙是建材销售型企业,这个被认定是代理的可能性就大一些。如果乙是施工型企业被认定为买卖的可能性就大一些,当然,需要根据行业性质来确定行业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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