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雨2014年3月3日公布,现本站丁德峰律师(www.3zo.cn)根据官方统计公报整理出2014年山东省交通事故及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望予以参考:
一、2013年山东省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8264元;
二、2013年山东省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17112元;
三、2013年山东省农民人均纯收入10620元;
四、2013年山东省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7393元;
以下为《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原文摘录: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264元,比上年增长9.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4%。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总收入中,人均工资性收入21562元,增长8.6%;人均经营净收入2996元,增长14.3%;人均财产性收入781元,增长10.8%;人均转移性收入5288元,增长9.6%。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7112元,增长8.5%。其中,食品支出5626元,增长8.2%,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2.9%。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0620元,比上年增长12.4%,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7%。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5127元,增长17.0%;人均家庭经营纯收入4525元,增长6.9%;人均财产性纯收入284元,增长10.4%;人均转移性纯收入684元,增长19.6%。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393元,增长9.1%。其中,食品支出2554元,增长10.0%,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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