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公司后股权没变更会有风险吗,该怎么处理?
2024-2-6 12:27:28

法律咨询:
该怎么办才能规避风险?遇到这么一个情况,A公司占B公司25%股份,退出公司后股权没做工商变更。A公司又是自然人独资公司。请问需要怎么处理比较好?
法律解析:
因为没有变更,意味着对外不具有对抗效力,所以首先来讲要界定一下“退出”这个词实质上指的是什么意思。
正常来讲,退出指的是不再具有股东身份。但是实际上通常所讲的退出并不一定是真的在法律上丧失股东身份。比如,几个股东只是商量了一下,所谓退出股东拿走了自己的投资款,既没有减资的 决议也没有办理减资程序;比如,两个股东商量一下,私下里转了款,根本就没有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再比如。退出股东根本就没有出资,自己单方面声明退出,不和其他股东玩了。
退出,一般来讲要么是股权转让要么是定向减资。
如果是股权转让,需要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股权转让给受让人,并且转让本身合法,即股份公司股权转让或有限公司对内转让签署协议并支付对价。有限公司对外转让要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没有人主张优先购买权。如果是定向减资,需要股东协商一致,通过股东会决议实行定向减资,并履行减资的法定程序。
只有完成法定程序,才是实质意义上的退出。而对于有限公司股东来讲,还要完成变更登记方才具有对第三人的对抗效力。没有完成变更就要尽早变更。极端情况下甚至需要起诉公司办理变更登记。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退出股东持有的B公司的25%股权全部实缴到位,即便是没有变更登记基本上就没有风险了。所以,实缴这一部分股权也是解决风险的一个办法。
自然人独资公司应该指的是自然人投资的一人公司。我们知道,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解决一人公司股东连带责任风险,要么资产独立、财务独立做得非常好,并且每年依法审计。要么增加股东,变成普通有限责任公司,但是变更之前的仍然是按照一人公司的规则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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