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这种情况下股权可以转让吗?
2024-2-2 9:02:14

自然人李铭因为债务纠纷其持有的A公司的全部55%的股权被冻结,A公司持有B公司90%的股份,此时B公司的股权可以自由转让吗? 
正常情况下,A对自己持有B公司的股权转让不会受到此类冻结的影响。
这里讲的不受影响,只是相对的,说的是正常情况下的转让,这个转让对价必须是合理的,而不是趁机掏空A公司的资产,进而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我们举个例子,假设B公司的净资产值为1000万元,那么,A公司持有B公司90%的股权,按照净资产值转让的话,此次股权转让A公司应该获得900万元的对价。当然,实际交易过程中可能多于这个数,也可能稍微少于这个数,但基本上不可能出现100万就把它卖掉了。
如果A公司把这90%的股权以100万卖了,那么,通俗地讲A公司就亏了800万,很显然,这就降低了A公司股权的价值,作为A公司的大股东,其持有的A公司的股权也就相应贬值了。很明显就会损害A公司债权人的利益。那么,此时债权人肯定就不乐意了,很可能就会主张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债权人合法利益,要求法院确认该行为无效。
有人可能会说A公司傻吗?900万的东西卖100万这不亏大了吗?诸位不要怀疑,A公司肯定是不傻,A公司的股东也不傻,之所以会有这种奇葩性的操作,很明显,这里边是有不足为外人道的东西。逃避债务的意图其实也是很明显的。
当然还有一种情况,那就是A公司本身就是一个持股平台,B公司才是真正的实体,才是那个下蛋的鸡,如果A公司把B公司的股权转让以后,A公司只能收得900万元对价,然后A公司就剩一个持有900万元的壳公司了,而B公司本来源源不断的向母公司输送的利润,就被切断了,这种情况有可能也会被认为是故意逃避债务的行为。此种情况并不容易追究其责任。
综上来讲,单纯的从能否转让的角度讲,A公司持有的B公司的股权本身没有被冻结,转让是可以的。但是该转让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否则可能不会得偿所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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