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白合同真的是无限授权吗?最高院的本意到底是什么?
2020-3-25 17:17:36

我们从最高人民法院的(2018)最高法民申3112号案件裁判要旨可见:将留有空白内容的合同交于合同相对方的,应视为对合同内容的无限授权,合同相对方在空白部分可以填写相应内容。
因此将签字后的空白合同交与他人存在极大的法律风险。我们在日常法律行为中一定要极力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但是特定情况下需要我们这么做时,一定要留有后手,即保留证据证实空白部分的授权范围。这一点在司法实践中会被法院认可。除了最该院公布的该典型案例外,本人通过公开渠道查询到了大量相关案例,其中不乏在判决中明确败诉原因之一是当事人没有相反的证据证明超出或违背授权。
本人于2011年前后成功代理过一件“空白合同”案件。我的当事人将签名后的空白A4纸交于对方,用于向第三方借款,但是事后借款事实并未实际发生。一年后对方起诉要求偿还借款18万元,并提供我当事人亲笔签名的借条作为证据。该案没有银行流水的情况下,对方主张现金借款并提供了证人证言。本人接受代理后制定了一系列取证方案指导当事人积极取证,最后迫使对方撤诉。
当然该案和真正意义上的空白合同还是不完全相同的,但其基本道理一致,如果能够提出相反的证据,还是可以绝地逢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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