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恪守原则,在员工离职退股后一定要有措施保证有效约束受让股东,或者干脆和新的受让人另行签署回购协议。
案例中如果在武某取得公司股权时和公司签署了回购协议,或全体股东(包含武某)在同意武某入股的股东会决议中明确确认公司的回购权利,公司的尴尬或许就可以避免了。
欢迎就更多员工股权回购问题与笔者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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