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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聊职业经理人的法律风险

[日期:2014-03-11] 来源:www.lswq.net  作者:丁德峰 [字体: ]

    随着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职业经理人群体的规模越来越大。随之产生的法律问题也越来越多。近期有几位作为职业经理人的朋友和我聊起了自身法律风险的问题不禁多聊了几句,现就闲聊内容整理如下:

    职业经理人用老百姓通俗的话说就是打工的,干的优秀的被称为打工皇帝,个别人说的豪迈些认为自己就是“企业”,自己服务的企业就是客户。实际上无论职业经理人怎么给自己定位都无法否定一个事实:你为企业主或者说股东服务,代替他们管理企业,从企业那里获得报酬。

    职业经理人获得报酬的权利保障来源于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以及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说是“聘书”。如果职业经理人连自己的劳动合同或聘书都签订不好,那干脆就别干了,付出智力成果的目的不是为他人作嫁衣裳。这个问题我在这里简单一提,双方的书面合同是必须签订的,自己的权利诉求一定要落实的书面上。

   职业经理人的主要法律风险不是民事问题或者说民事责任的承担,即便是职业经理人履行职务过程中发生的民事纠纷或民事侵权行为,无论是依法还是依照约定一般最终的买单人都是企业(职业经理人故意另论)。但是刑事责任是不能够由别人来买单的,这里就职业经理人的刑事责任问题做一些论述:

     有些律师在写论文时认为虚假出资抽逃资金的会累及职业经理人,理论上讲是这样的,刑法毕竟规定了单位犯罪的由主要负责人承担责任,但是一般来讲,我们的职业经理人是可以避免介入到这种股东行为的违法上去。

    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侵犯商业秘密罪,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是职业经理人自己能够掌握的犯罪,要不要去做是摆在职业经理人面前的问题也是个良心问题,何去何从是容易选择的。但是对于企业偷税漏税、虚开增值税发票犯罪,相当多的职业经理人容易中招。而商业贿赂型犯罪,尤其是行贿是很多职业经理人的痛处,受贿可能咎由自取,但是行贿往往有人就认为是“迫不得已”,这里职业经理人朋友们,要尽可能的避开,或者说尽可能的保护自己。

   职业经理人最好要有自己的律师或者律师朋友,至少可以界定自己可能涉及到的罪名的罪与非罪。在案件发生时或者被公安机关追究时能够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做替罪羊,不因对法律的无知被误导。

  好了,就聊到这里,具体怎么办,可以和律师朋友私下交流,也可以到本站咨询。保护自己永远是第一位的! 本文系转载,原文来源:www.lswq.net 

本文地址:http://www.nlaw.com.cn/msaj/2014-03/128.htm,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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