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一个持股比例为34%的股东,既是公司的执行董事同时也是法定代表人,如果现在另外两个合计持股比例为66%的股东罢免其执行董事职务后,能够相应免去其法定代表人职务吗?如果可以的话具体应该如何操作?
星泉法评: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该公司章程规定由执行董事担任法定代表人,那么罢免其执行董事职务,即相应免去了其其法定代表人身份。
此种情况下在免去其执行董事职务时应同时选举新的执行董事并由其担任新的法定代表人。股东会形成书面决议后应及时去办理工商登记并更换营业执照及银行、税务相关信息。
执行董事或者说法定代表人的更换为股东会一般事项,只需要全体股东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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